您好,欢迎来到独树教育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债权不能对抗物权的法律依据

债权不能对抗物权的法律依据

来源:独树教育

法律分析:债权不能对抗物权,因为物权是对世权,绝对权。而债权是对,相对权。即享有物权者,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,不得侵犯物权。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,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。因此,物权优先于债权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。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。

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

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,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

Copyright © 2019- dushuyi.com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